兴仁近期查处3起客运超员违法行为
近日,兴仁县安监局、交警大队与该县鲁础乡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县运管所分别对查实违法超员的贵E30863、贵E02711给予13600元、14600元的罚款。
进入冬季以来,低温多雨路滑,周末节假日人流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入敏感区。根据群众举报,鲁础营乡辖区内客运车辆超员载学生现象严重,当地政府、派出所多次阻止仍不改正,百姓生命安全无保障,请求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为强化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超员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2010年12月17日,县安监局、交警大队与鲁础营乡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人员协同作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小组通过周密策划、拿出方案、蹲点守候、拍照取证,当天查实兴仁县强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贵E02711号中型营运客车,核载19人、实载52人;兴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兴仁分公司贵E30836号中型营运客车,核载19人、实载47人;兴义市兴驰客运有限公司贵E01672号中型营运客车,核载19人、实载65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报的通知》规定及要求,县运管所分别对贵E30863、贵E02711给予13600元、14600元的罚款,并暂扣道路运输证、线路牌、从业资格证,停运整顿5天,同时责令兴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兴仁分公司、兴仁县强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分别对违法驾驶员张某、李某予以解聘,解聘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驾驶营运客车;按照县安办督办通知分别对县域所属客运企业GPS使用情况就行了检查,对兴仁县强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兴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兴仁分公司GPS监控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停运期间违法车辆所属企业责任人、驾驶人到县运管所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写出心得体会、书面检查,经审核符合要求,企业重新聘用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后,发还所扣证照,恢复排班;贵E01762号客车,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向州安委办汇报后,州安办已督办州交通运输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