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获农机具补贴228万元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兴仁县获第一批农机具补贴资金2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省级资金48万元。第二批资金正在申请追加。
兴仁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程度较低。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效,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于2006年将兴仁县列入农机具购置中央财政补贴县。4年多来,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宣传培训、申请审核、登记公示、资金拨付、资料归档、***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充分调动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扩大了农户直接受益范围。截至今年7月底,兴仁县已获国家购机补贴资金9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4万元,省级资金206万元。全县农民共购买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小麦播种机、 插秧机、抽水机、小型晒割机、东方红拖拉机、多功能农产品加工机等补贴农业机械5095台,仅就今年1月至7月就补贴农民购买农机具1520台。补贴资金达228多万元。
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改变了兴仁县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了劳动效率和减轻劳动强度,深受农民喜爱。兴仁县将继续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更多资金,让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