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局检查兴仁县煤矿三同时执行情况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队长陈青松一行在县环保局主要领导的陪同下,对兴仁县三村煤矿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矿未按州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兴仁县三村联办煤矿(技改9万ta)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1、未建矿井水及生活废水处理设施;2、矸石堆场无挡墙;3、未建防尘处理设施;4、工业广场未做雨污分流;5、生活垃圾未建收集处理池。针对该矿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该矿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矿于2010年10月31日前改正以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种规章制度,确保矿区环境安全。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22:01: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