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在兴仁检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康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依法治省办副主任邹扬,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刘冲,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杨黔粤等组成的省检查组到兴仁县检查验收“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黄康生指出,要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罗黔生及县领导桑维亮、范华、姚天涛、蔡平、胡雨生、陆地飞等陪同检查。黄康生先后深入王家寨煤矿、城北街道办事处黄土佬村、东湖街道办事处检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王家寨煤矿,黄康生了解到煤矿企业在“依法采矿、依法治矿”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后说:“过去矿区矿群矛盾突出,导致煤矿开采困难,群众利益遭受损失。近年来,兴仁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和谐矿区的建设,矿群矛盾在得到很好解决的同时,也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黄康生指出,在煤矿开采过程中,要有“民贫我愧,民苦我忧”的意识,企业除了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还要特别关注矿区周边的群众利益。作为企业,一定要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采矿,依法治矿,依法纳税,要带领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知法用法,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让职工学会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和谐矿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矿区环境,通过办实事来感动百姓、取信于民,实现矿群利益双赢。
在城北街道办事处黄土佬村,黄康生与该村两委班子促膝谈心,当得知该村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4年来无吸毒人员、无拘留人员、无刑事案件后,黄康生指出,村级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尤为重要和突出,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千方百计解决老百姓就业问题和寻找致富门路。
在东湖办事处,黄康生和前来领取危房改造金的吴启才老人亲切交谈,得知老人在办理领款手续时方便快捷后,黄康生建议今后可以通过建立平台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整合利用,让人民群众“进一个门、找一个人就能办所有事情”,从而节省群众办事的时间和提高办事效率;要牢牢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阳光型、透明型、公开型政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随后在兴仁大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汇报会,县委副书记、县长范华主持会议,县四大家相关领导、县直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书记桑维亮向黄康生一行汇报了兴仁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情况。
五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兴仁县实际,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保证了全县普法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围绕依法行政,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法律进乡镇、进社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矿区建设;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突出全县经济工作重点,法制进矿区,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通过全县上下一致努力,兴仁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提高,司法公正得到有效体现,人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黄康生对兴仁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黄康生指出,兴仁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结合本县实际,产生了许多亮点。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思路新,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民生进行;二是普法依法治理目标准确,紧紧围绕为创业投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进行;三是普法依法治理机制灵活;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五是普法依法治理重点明确,把普法重点放在公共权力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身上;六是普法依法治理措施有力,注重实效,不拘泥于形式。
黄康生强调,学法、知法、守法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果,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创造健康和谐的法制环境。“五五”普法工作是在时政转变和市场经济条件两个背景下进行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首先要做到执政为民,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硬件的资金不断流向社会包容好、投资回报好、经营成本低、人才聚集的经济发达地区,要留住资金、留住人才,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衡量一个地方普法工作是否成功,应做到三个标准,一是是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或治安环境,二是是否通过法律诉求解决群众纠纷,三是是否公正执法、公正施法。兴仁正是按着三个标准推行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兴仁继续加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建设“经济强县、实现撤县建市、构建和谐兴仁”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