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公安局17辆新车配发到基层所队
6月23日上午,兴仁县公安局举行警务车辆发放仪式,将价值130余万元的17辆新车全部配发到基层所队。
为进一步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把基层建设落到实处,县公安局党委按照“重心下移、保障下倾、投入下沉”的原则,对基层一线实战部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均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倾斜与保障。今年年初,该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从中央划拨的警务装备资金中拨出130余万元资金一次性购买17辆警务用车全部配发到基层所队。此次警务用车的发放,是该局党委加强警用装备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战斗力、促进公安工作的重大举措,它将进一步改善基层所队的装备条件,满足基层所队的日常警务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车辆发放仪式上,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陆地飞就今后在车辆的管理、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车辆必须由驾驶技术熟练的民警驾驶;二是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三是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要倍加珍惜、爱护警用车辆,要将其作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百姓的有效警用工具管理好、使用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