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水利局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普查
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兴仁县水利局组织人员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普查登记,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对入河排污口全面进行普查登记,是贯彻执行《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以及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对新、扩、改排污口进行审批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是实施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更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行政职责,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普查主要范围为兴仁境内河流和主要支流、穿越城市区的排洪渠、灌溉渠等。普查主要内容为排污口水质监测、重要污染源调查等。通过普查,摸清全县主要河流上排污口的位置、排污口单位、数量、污水排放量、污染物组成成分等,对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核查,核实水功能区内入河排污口情况逐步建立排污口档案和电子数据库,实现排污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
此次普查登记从6月8日起至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