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让兴仁县城镇居民轻松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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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年来,******高度重视民生,为让城镇非从业居民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兴仁县于2008年继城镇职工和农村医疗保险之后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受益面覆盖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4万余人。
兴仁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城镇参保意识,全县参保率逐步上长升。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9290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50%,共收参保金223万元,其中居民缴纳参保金102万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 121万元,住院报销达6000余人次,住院报销金额127万元,报销比例点参保金的40%以上,切实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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