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四项措施着力解决供销系统土地房屋登记确权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册亨县供销系统目前的土地、房屋等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全县供销系统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供销系统土地、房屋登记确权问题的领导,采取了四项措施对供销系统的土地、房屋进行处理:
一是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无争议的土地、依法及时给予办理;
二是对于土地权属来源缺少相关文字依据,但在土地调查登记、公告期间无争议的,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按照历史沿革,实际使用情况,依法确认登记;
三是对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进行调处、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报县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四是对于供销系统进行改革改制后处理的土地、房屋,原则上先确权到供销集体,目前土地房屋所有人需确权到个人的,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给予确权到个人。
通过上述措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供销系统的土地、房屋确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