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州检查组检查验收
2010年5月24日至25日,州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韦开泉同志带领州检查组一行到普安检查验收“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组深入各机关单位、学校、乡(镇)及企业,采取座谈、看现场、问卷调查、听取汇报、观看音像资料和查看普法档案等方式进行。
5月24日上午,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普安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袁金富同志从组织机构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法制化管理、工作形势创新、工作保障机制等五方面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进行了问卷调查,到县普法办详查普法档案资料,到普法成员单位走访和查看资料,进一步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严格按照《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的要求,重点对我县“五・五”普法档案资料和普法效果进行了详细的评查,州检查组组长韦开泉同志代表检查组对普安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普安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领导重视程度普遍较高;二是资料较为规范有序;三是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四是依法治理活动成效显著。检查组同时指出了普安县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仍存在着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资料搜集不完善、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并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时间补差补缺,更好地迎接省和国家的检查。检查组在检查中强调指出,“五・五”普法工作要更注重实效性,要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深化农村法制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要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动全民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