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督察组到兴仁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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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4月13日,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训华任组长,省安监、监察、能源、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组,在州政府秘书长陈晴、州安监局长罗大才、兴仁县副县长邓召秦及州、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就兴仁县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督察组先后深入兴仁县兴隆煤矿、回龙镇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湖街道益顺砂厂进行检查。随后,督察组在政府一楼会议室听取了汇报。
听完汇报后,督察组对兴仁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个建议:一是要整合好县的技术资源力量;二是要落实好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问题的落实;三是抓好治理瓦斯、防突和防治水工作的督察;四是严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制度程序和规范操作;五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同时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机构,特别是防治水机构和瓦斯防突的治理;要规范各项安全措施;要注意做好雨季的三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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