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公安系统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近日,记者就兴仁县公安系统警察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情况来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余文华把记者领到后院,他指着5辆涉案车辆和1辆无牌照警车说,这就是他们第一阶段的工作成绩。
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2月10日,兴仁县公安局制定了《兴仁公安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王治泽为组长,县公安系统督察、监察、交警、刑侦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王治泽告诉记者:“兴仁是从2月初开始就开展了这项活动(警察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整个活动分成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动员学习,第二个阶段是自查自纠,第三个阶段是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最后个阶段是总结。到2月28号,第一个阶段已经结束,并对无牌无照警车及涉案车辆我们进行了统一停放。”在第一个阶段的工作中,县局组织民警学习了《全州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对这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同时将制定的《兴仁公安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发到33个所、队、室,要求他们认真学习,为开展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基础。为了更好的完成治理工作,县公安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分类别地对兴仁县公安系统33个所、队、室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等督察工作。专项治理内容涉及:使用警车属于走私、被盗抢、非法扣留,外借警车及牌证,应当报废、拼组车辆,警车私用,酒后驾车,非法处理涉案车辆等行为。
目前,兴仁县公安系统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这一阶段的工作将开展到6月30日。
据悉,在正在开展的兼职督察民警集中、交叉督察活动中,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点督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