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举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验收宣传动员培训
我省2006年启动了“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下简称“继教工程”)。按照“继教工程”方案部署,2010年下半年,我省将对各市(州、地“继教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为了更好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兴仁县制定了《兴仁县“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验收实施方案》,成立了评估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兴仁县实际情况将评估验收工作分为宣传发动(2010年3月)、站校评估验收(2010年4月)、县评估验收小组对各站校进行督查指导(2010年3月至2010年10月)、站校自纠自查(2010年5月前)、县评估验收(2010年6月前)、接受州估验收(2010年8月)、接受省评估验收(2010年10月)七个阶段。
为了使“继教工程”有序推进,3月12日,兴仁县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评估验收宣传动员会,会上要求与会人员要提高对“继教工程”目的意义的认识,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迎接省验收;会后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站、学校要召开会议认真研读《兴仁县“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吃透评估标准,制定各站(校)实施方案,有计划推进工作;建立严格的督察机制,做到有人督查、指导;会上还对“继教工程”的内容、工程重点主要任务、资料建设、评估形式、纪律要求等作了详细的培训。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站站长、中心完小校长、各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共计98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