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监察局坚持六个到位提高案件质量和数量
今年以来,兴仁县纪委监察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4件(次),立案46件,结案46件,结案率100%,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53人(其中有4件4人受到双重处分),涉及乡科级干部9件11人,一般干部12件13人,其他人员25件25人,挽回经济损失51.4万元。在查结的案件中,案件总数比去年增加2件2人,其中:大案要案增加6件9人。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力措施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六个到位,使全县的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办案力量到位。实行领导负责制,对于大案要案书记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和常委亲临一线,坐阵指挥;对于一般性案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二、坚持培训办案人员到位。四月初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为期一天的案件业务培训,为使案件培训收到实效,在办案过程中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分期抽调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加办案,真正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坚持办案经费到位。对案件查办工作在车辆、经费上重点倾斜,明确办案专用车辆,保障案件查办工作经费。
四、坚持执纪执法到位。对查办案件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对案件工作不重视,查办案件不彻底,处理不及时,执纪不到位,造成发案单位集体访、越级访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五、坚持督查督办到位。五月下旬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情况进行督查,结合年初签定的《目标绩效考核责任状》的要求,采取“四看”的方式进行督查,即:看有没有案件线索,看线索是否有可查性,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看有没有压案不查,通过督查增强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
六、坚持治本功能到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重点突出“一个教育,三个坚持,三个推动”,即:释法释纪教育,案件查结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干部指出其错误的事实及性质,组织学习有关党(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以纪服人;坚持以查促教,推动廉政教育;坚持以查促建,推动制度建设;坚持以查促管,推动监督管理。通过“一个教育、三个坚持、三个推动”,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