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苗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在举国上下欢庆建国60周年、2009贵州兴仁第十届“八月八”苗族风情节来临之际,在兴仁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州苗学会的指导帮助下,兴仁苗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9月25日在兴仁县城隆重召开。
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苗学会会长杨光林,省民委纪委书记,省苗学会副会长杨贞杰。贵州省纪委副秘书长,省苗学会副会长余正声,原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苗学会会长李昌琪,原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州苗学会常务副会长杨绍益,州社科联主席、州苗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王元鲲,兴仁县委书记桑维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县政协主席姚天涛,县政协副主席白灵丽,县检察院检察长龙大海以及省苗族学会、凯里市、黄平县、关岭县等兄弟县市苗学会专家学者,苗学会会员代表等23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县检察院检察长龙大海主持。
会议选举产生了兴仁县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常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还聘任了名誉会长、顾问等。全体苗学会会员代表就兴仁县苗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酝酿,并获得一致通过杨昌隆为兴仁县苗族学会会长,罗大军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副会长还有丁元鹏、潘勇。同时聘请了龙大海、邓召秦、黄廷益、陈光英4位同志为名誉会长,桑维亮、范华、唐清波、姚天涛、周茂萍、王学文、白宁丽7位同志为顾问。
在完成选举任务后,原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州苗学会常务副会长杨绍益同志为兴仁县苗族学会授牌授印。
会上,原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苗学会会长李昌琪作了讲话,他首先介绍了我州苗族的基本情况;并希望兴仁苗学会成立后要不断地探索创新、不断地提高苗学研究水平,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李昌琪指出,办好苗学会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要认清苗学会组织与其他社团组织一样,都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团体,是一种非营利性的民间群众组织,因此,学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学会组成人员要选好位置,站好角度,拾遗补缺,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注意与职能部门,左邻右舍密切配合搞好关系,不越位,不错位,不争位。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为。一年办一两件实实在在的实事好事。
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苗学会会长杨光林就兴仁县苗学会今后的工作作了四点***,他说:为了做好今后的苗学研究工作,第一,要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兴仁县苗学会成立后,领导班子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举民族团结伟大旗帜,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会工作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履行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我们自治州条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为兴仁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第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关注民生。虽然近年来兴仁苗族同胞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跟兄弟民族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到苗族同胞聚居的地区,同广大苗族同胞打成一片,了解实际情况,弄清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微观矛盾和问题,拿出有参考价值的调查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第三,要切实搞好团结,促进内外和谐。一定要搞好苗学会内部的团结,苗学会和其他民族学会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的团结,加强合作、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使苗学会成为不可或缺的促进团结、促进和谐的平台。第四,要坚持按照章程办事。苗学会是自觉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心全意为苗族和苗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奉献的民间学术组织,是根据大家认同的章程成立起来的社会团体。章程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同时是检验我们的工作规范与否、科学与否的准绳。每一位愿意在这个平台下为苗族和苗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人,都要服从于章程的规定。
县委书记桑维亮同志就苗学会提了四点希望:第一、苗学会要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第二、苗学会要做研究民族文化特别是苗族文化的中坚力量;第三、苗学会要做民族大团结的模范;第四、苗学会要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最后,新当选的苗族学会会长杨昌隆代表新当选苗学会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9月25日上午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