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四措施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
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迎接省、州督查,兴仁县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昌应为组长,副县长杨正志、靳龙方为副组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及县直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对农村党风廉政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程指导督促。二是抓自查自纠,查纠结合。以乡镇(办事处)及县直涉农部门为重点,由分管领导或纪委书记带队,抽调政策水平高,熟悉涉农资金管理的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坚持查纠结合,建立和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台帐,同时对行政村、村民组进行抽样检查、向农民群众抽样核实有关情况、组织问卷调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抓重点检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6个检查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明查暗访和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及涉农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等内容。四抓总结整改。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同时,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