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公安局整脏治乱树警风
为了塑造队伍形象,展现良好警风,兴仁县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整脏治乱,从小事抓起,从小事做起,今年8月,出台了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实施细则及奖惩措施。每周由局领导带队对局机关各部门,每月对各派出所所属的办公室、值班室及所负责的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满分为100分,70分合格。经检查考评分达不到70分的所、队、室挂流动黄旗,予以警示,下次检查时考评分达70分以上摘旗。一年中被挂流动黄旗累计达三次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该部门领导(正职或主持工作负责人)一个月的执勤津贴(300元);一年中被挂流动黄旗累计达四次的部门,扣发该部门全体人员一个月的执勤津贴(各300元);一年中被挂流动黄旗累计五次以上的部门,取消该部门及全体人员评优、评先、立功受奖资格,并在当年年终公务员考核中,对该部门人员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该局各部门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好转,整脏治乱取得了一定成效,展现了较好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