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开展农村法制教育活动
为适应全县农村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提高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和农民群众素质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农村依法治理,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近日,兴仁县全面启动农村法制教育活动。
为抓好本次法制教育活动,兴仁县将组建公、检、法、司法制巡回宣讲团,用六个月的时间,到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巡回宣讲。宣讲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理》内容为重点。主要围绕三个目标进行:一是要围绕“村组干部要熟悉,广大群众要知晓”的目标,广泛开展“三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培训。二是围绕“主要矛盾排查清楚,突出问题妥善化解,乡镇村寨和谐”的目标,组织对本乡镇、村(居、社区)的矛盾纠纷、来信来访和社会治安进行集中排查调处。三是围绕“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提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的目标,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通过全面开展农村法制教育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全县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能够知法、用法,为依法治县、构建和谐兴仁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