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到兴仁督查整合技改煤矿安全工作
8月12日上午,省安委办到兴仁县兴隆煤矿督查整合技改煤矿安全工作。
位于兴仁县潘家庄镇的兴隆煤矿自2006年11月被批准进行独立扩能技改以来,累计投入技改资金7000余万,年产量由原来的3万吨提升到30万吨,属于兴仁县10个扩能技改煤矿企业之一。督查组一行到兴仁县兴隆煤矿进行了实地查看了技改图纸、详细询问技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煤矿管理机构的设立情况,并深入到井口对矿洞内的“三防”(防水、防火、防瓦斯)问题进行实地查看。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兴仁县煤矿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矿井瓦斯含量超标、明火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专家希望兴隆煤矿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时刻把安全放在生产的前面。要求煤矿企业,要按照技改方案加大技改进展速度,克服地质变化因素,完善高瓦斯矿井管理制度及明火预防设施,争取在9月底完成技改工作;各安监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推进兴仁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在兴仁县现有的46对煤矿中,有10对煤矿进行扩能技改,14对煤矿面临整合,22对煤矿要进行新建。经过技改,其中有7对煤矿年产量将达到30万吨,预计到2011年兴仁县煤炭年生产能力有望达到1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