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开展集体林权纠纷调解工作培训
为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近日,兴仁县对各乡镇分管林业的领导及林业站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纠纷调解知识的培训。
调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林权纠纷能有效促进林改工作,林权纠纷调解率也是省、州林改验收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林权纠纷主要表现在林地所属界线不清。为了加强对林改的工作步骤及有关调解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县林业局邀请了县司法局纠纷调解专业人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何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填写、已调解成功案件的资料收集等,并要求在调处中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集体林权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集体林权登记牵涉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好林权纠纷,耐心听取矛盾双方的申诉,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对百姓提出的合理诉求要及时给予解决,针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引导,防止因林权纠纷的引发的上访、群访事件。
据悉,兴仁县涉及林改的村组150余个,林地面积达70余万亩。截至当前,共计有林权争议271起,已调处的有231起,纠纷调处率达83.4%,调处率超过了上级规定的8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