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召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培训会议
4月14日,为了进一步推进兴仁县家电下乡工作,该县35家家电下乡已经备案销售网点的经营者及乡镇、办事处财政所的人员参加了专业的培训。
兴仁县家电下乡工作在完成相关的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后,不少经营者对下一步怎样开展家电下乡犯困。为解决这一问题,兴仁县经贸局联合财政局对35家家电下乡已经备案销售网点的经营者和部分正在完善备案工作的经营者,及乡镇、办事处财政所的人员进行了专业的培训。主要讲解了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对各销售网点的备案要求、销售行为、后期服务、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范。据了解,兴仁县家电下乡的时间是2009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活动期间要求经销商要严格实行下乡产品的销售限价政策,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卖出以上产品的价格不能超过“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上的价格。每户每类家电限购下乡家电补贴数量为2台(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针对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的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的财政部门要求财政补贴的,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购买人的“政府涉农补贴专业存折”上,这项工作要求在申报人提出申报补贴后的30天完成。对于没有专项存折的购买人,当地财政部门可以帮助联系办理。
据悉,对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朋友,现在可以正式到户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后期增加的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的家电下乡产品还在确定中标企业和产品中。摩托车被归入汽车下乡补贴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