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3月31日,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并对清理原则和清理办法做了详细介绍。兴仁县47个县直行政部门在武装部四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反复实用性的行政公文。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清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全面彻底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会议要求,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县市政府、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分别负责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件提出废止、失效、继续有效、重新公布,清理结果将在州政府法制办汇总后,在州政府公报和州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布。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制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准备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审查申请办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