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上的
在全县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上的
讲 话
陆 光 华
(2009年2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全议,既是全县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动员大会,也是向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战的誓师大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我县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迅速掀起开展清理整治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热潮,形成集中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强大声势,全面清理整治城乡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不法行为,有效遏制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着力构建有序的城乡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和建设领域秩序,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刚才,正祥副县长传达了州委办字[2009]7号文件和我县的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我就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大决心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土地使用和建设领域的管理高度重视,多次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乱占滥建、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县国土、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都付出了积极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乱占滥建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土地私买私卖、违法用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集体土地私买私卖现象严重。部分村组将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分给村民,转化为宅基地,进行私自交易,从中牟取暴利;少数村民将承包的基本农田对外出售;更有少部分所谓的“能人”,在没有取得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做起了“房地产开发商”。二是私搭乱建行为不断上升。少数城镇居民甚至是国家干部违反规定到城郊买地建房;有的村民不办任何手续,违规建房;有的村民擅自将可耕地改变为宅基地,高价出售给他人建房;有的村民私自违规建房,高价出售或出租,造成了私搭乱建屡禁不止。三是农村建房管理不规范。有的乡镇在办理农民建房用地审核时,存在“以税代批”现象,造成农村建房户错误地认为缴了耕地占用税,就可以建房了,造成乱占耕地建房、超面积建房、一户多宅等违规现象。四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一些企业和单位随意拍卖国有土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在公益事业用地上违规建宿舍楼,在机关用地上建门面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五是执法力度软弱。个别国土、城建执法人员执法不力,执法不严,推诿扯皮,监管不到位,有的甚至是执法犯法,直接参与土地的私买私卖和私搭乱建,为不法分子违规占地建房提供机会。
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建房改善生活条件的愿望迫切;二是我县现房供应紧张,房地产价格偏高,受利益驱动,个别人倒卖土地,私自建房,谋取暴利;三是极个别干部和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懂城市规划,想当然办事,为谋取私利不惜以身试法。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本着对册亨经济发展负责、对册亨人民负责、对册亨历史负责的态度,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做好清理整治工作。
开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不仅关系到我县的长远发展,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要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政府不允许私买私卖、私搭乱建,其目的就是要对大家的未来负责,避免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是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都要拆除,且一律不予补偿,将会给大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区有些地段规划的不是居住区,政府不会增加投入,道路、给排水、供电、消防、环卫等基础设施不配套,功能不齐全,在这些区域建房居住,不但生产生活不方便,而且还会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于民有益,势在必行。
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是加快发展、富民强县的保障,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护人民利益的需要,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都需要用地。一方面,我们的供地形势十分严峻,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我们私搭乱建、乱占滥用耕地、严重浪费土地的问题又较为突出,土地资源的供求矛盾十分尖锐。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就会成为阻碍册亨发展的重要因素,就会对加快发展、富民强县构成很大的制约,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要受损。因此,管好用好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是推动册亨发展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对当前土地使用和建设领域混乱的局面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党政联抓、部门联合、县乡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等方式,全面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二、加大力度,统一行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事关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用地,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我县跨越发展目标的实现,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摸清底数,分类查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立即行动起来,把本单位、本辖区范围内用地建设及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实事求是地上报。严禁出现瞒报、错报、漏报现象。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从现在开始,严禁一切私搭乱建、私买私卖行为。对乱占滥建一锤定死,以前的乱占滥建行为分类处置。能主动申报、接受处罚、缴纳相关税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配合、阻碍调查、甚至逃避调查,拒不接受处理的,加重处罚;对严重影响规划的,坚决依法拆除;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委、县政府要的就是结果,要的就是效果。
二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把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开辟专栏,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政策法规及方法步骤,要解剖典型,追踪报道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同整治的浓厚氛围。工商、环保、卫生、消防、房管等职能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不得核发各种证照,已核发的依法予以吊销或收回。供电、自来水公司等服务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一律停止供电、供水服务。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对不主动申报、不积极配合、故意干扰阻碍整治活动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决不手软。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土地私买私卖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的少数机关干部。县国土资源局和建设局要增进与各部门的协作,强化整治工作的协调与沟通,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各部门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坚持“自己管好自己的人,自己办好自己的事”,凡是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土地私卖私买、私搭乱建、私改土地用途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还必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对违法建筑责成单位协助拆除。
三要突出重点,保证效果。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全面展开,重点整治。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带动全局,迅速取得突破,确保整治效果。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城镇规划区域和城乡结合部,各乡镇要城乡联动,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镇以及县乡主干道两侧的整治工作。整治的重点对象:一是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二是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地、城乡结合部和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三是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四是侵占公共绿地等严重影响城镇景观以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五是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六是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七是其它被认定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要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严格做到“谁是一把手谁承担责任,谁批准的谁承担责任”。凡是违法收购和擅自改变使用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都属于违法建设,都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四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发展需要土地,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来源和长远生计,县政府将尽最大努力制定完善对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的优惠政策,从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培训、再就业优惠等多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让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不降低,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真正享受城市人的生活,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册亨、支持册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严明纪律,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明确责任。整治工作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条块结合,建立执法部门属地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国土、建设部门要对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负责,但也要实行属地管理,坚决纠正“揽权推责”现象。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凡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根治、混乱状况得不到彻底扭转、不法分子得不到依法查处的,县委、县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督查组要加强督查调度,主动深入一线,宣传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快速、扎实推进。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层层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从严执法。国土、建设等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做到敢抓、敢管、敢碰硬,真正发挥执法主体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处罚决定合法,把原来不按规矩办事的风气彻底扭转过来,决不允许个别人为了私利影响大局,谁执法犯法就砸谁的饭碗!
三要严肃纪律。各乡镇和联合调查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坚持原则、统一标准,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对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案件,我们必须重拳打击,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群众的举报电话和信件,要高度重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同志们,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各级各部门行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次最为直接的检验。我坚信,有县委的坚强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只要大家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实现册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