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民政局四措施抓实整脏治乱工作
在全面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兴仁县民政局将“整脏治乱”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抓实2009年“整脏治乱”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县“整脏治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制定切合该局实际的实施方案,对全年“整脏治乱”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督查;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及家属要积极参与到“整脏治乱”工作中来,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关心、家庭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求各股室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在全力抓好单位“整脏治乱”工作的同时,要加大股室内部的“整脏治乱”工作力度,形成股室相互指导、共同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在与股室签订2009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时,将“整脏治乱”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要求股室按照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完成工作任务。如因工作不力,造成上级“整脏治乱”检查时被扣分的,年终局考核时将按10倍分值扣取相应股室分数,造成被挂黄牌的,年终取消股室全体人员“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