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桂两省两县联合执法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为吸取我省普定县“10.1”水上交通事故教训,消除我县水域交通安全隐患,由望谟县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广西省乐业县共同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08年10月14日由望谟县人民政府分管水上交通安全的副县长曹文艺率队,组织贵州省望谟县和广西省乐业县的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局、海事处、渔政局、航务局和当地乡人民政府对望谟县蔗香乡至昂武沿江两岸水段进行为期一天的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在望谟岸共强制剪断拦江钢丝绳94根,责令自拆3根,尼绒绳4根,电线3根;拆除抬网32捕,责令限时拆除抬网1捕,取缔拦江捕鱼网9捕;发现网箱养鱼占河道碍航存在安全隐患4处1000余口,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确保航线畅通。
此次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整治活动,共出动42人(次),巡逻艇3艘(次),车辆8辆(次),疏通了航线,规范了航道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龙滩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的进一步规范打下坚实的基础,震慑了辖区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