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物价局切实加强洪灾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5・26”特大洪灾发生以来,望谟县物价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稳定了市场价格,有效防止了洪灾期间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现象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灾情发生后,我县物价局迅速作出反应,立即组织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一是深入灾区了解情况。县物价局各股室、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紧急行动,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在坚持做好主副食品价格应急监测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和了解抗灾期间的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价格异动情况和其他重大情况,价格监测人员坚持每日对市场价格进行巡视。三是加强值班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开通监测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轮流值班,发生重大价格变动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州物价局。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县物价局迅速整合力量,建立应急小组,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严厉打击囤积物资、哄抬价格、绕乱经济秩序等不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燃料等生产生活必需品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管。五是强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针对市场价格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情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发放商品标价签1000余张,让各经营户做到明码标价,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积极做好市场价格监测检查的同时,对各经营户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望谟县物价局关于经营者在抗洪救灾期间加强价格自律的告诫函》150余份,并在电视媒体上滚动播放告诫函内容。七是积极协作,齐抓共管。县物价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截至6月6日,县物价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下到5个重灾乡镇,检查集贸市场3个、大型超市4家、石棉瓦生产经营户7户、砂石场10户、食盐经营户30户、化肥种子经营户22户、其他经营户70户。与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对开往灾区的车辆严密检查,对擅自涨票价的车主进行严肃查处。目前,共接到举报案件1起,结案1起。
由于反应及时,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在“5・26”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我县市场粮油及副食品、生活必需品、建筑用材等货源充足,市场价格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