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2008年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副主任李刚、王学文、蒙贵翠等常委会委员14名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周茂萍应邀出席会议,副县长陈林涛、县法院、检察院、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机关干部共32人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于2008年4月27―30日召开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并批准《关于县政府申请银行贷款用于兴仁中学建设的议案报告》和通过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报告及人事任免。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决定修建一所高层次、高品位、高质量的全寄宿制完全中学------兴仁中学,是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提高素质教育,缓解我县广大适龄学生就近读书难问题,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会议明确兴仁县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部门贷款3000万元用于兴仁中学校区建设,同意将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部门贷款的3000万元的还本付息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还款,并将还款计划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县委副书记周茂萍要求,新任命的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