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注重引导完善体系
兴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等政策,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有力促进了全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公经济成为了该县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被誉为县级财政的台柱子,农民增收的钱袋子。在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全州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上,兴仁县荣获“黔西南州非公有制发展先进县”称号,兴仁县华英超市、兴仁县宏达建筑有限公司、兴仁县富益煤矿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私营企业以及守法经营个体工商户刘光林、钱正学、徐涛、李昌渊、刘文灯、孔令和、陈安纯分别荣获“黔西南州非公有制经济优秀企业”称号和“黔西南州先进个体工商户”称号。
近年来,该县围绕“工业强县、科教兴县、农产稳县、环境立县”的发展目标,把非公有制经济摆上重要日程,加大扶持力度,突出资源优势,加快招商步伐,引进了山东、江苏、四川等10多个省市区煤炭开发商到县内投资,共引进资金16亿元,建成合法规模煤矿25对,着力做强做大煤炭龙头产业,引进多家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资金3.5亿,建成商品适用住房10万余平方米;规划建设兴仁煤化工基地,按照“勘探和开发并举,开发与利用并重”的工作思路,整合四大片区,建设七大金矿;抓好马马崖电站建设,启动麻沙河流域梯级电站建设,做好兴仁煤矸石火电厂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大桥河水泥厂30万吨技改,综合利用煤矸石、黄金废渣等资源,规划新建规模100万吨以上水泥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实行“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引导农民参加市场经营,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一律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管理费;改善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行政服务环境。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企业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公益事业,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投资光彩事业项目达29余项,投入资金470万元。目前,该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四大特点:发展速度加快。截至2007年8月底止,全县共注册登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个体)3876户,注册资金35,869.5万元,从业人员共7,756人。其中私营企业303户,注册资金31,471万元,从业人员2,702人;个体工商户3573户,注册资金4398.5万元,从业人员5054人。2006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生产总值达7.65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45%,提供国税5162.3万元,占全县国税总收入的65%,提供各项地方税收6585万元,占地税收入的75%。产业特色明显。该县非公经济由初期的商贸、餐饮、运输业等发展到现今以煤炭黄金开采业、商贸业为主的加工、建筑、民办教育、网络文化、医疗保健等更加广泛的产业领域。政策落实到位。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相关政策,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鼓励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超市、服装、饮食、娱乐等行业和农副产品行业等已初具规模,苡仁米集散批发已在亚洲市场中具备了一定的影响,苗族拿绣领带、鸡枞酱油、屯脚荸荠粉等特色产品也具有了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