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法制办考评兴仁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近日,黔西南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桂奇率考评组到兴仁县考评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反馈会上,兴仁县长助理刘国刚就兴仁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执法的公正文明、法制建设的责任和监督等依法行政工作向州考评组做了汇报。2015年,兴仁县在州委、州政府的关心领导下,紧紧围绕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始终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摆在县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推行“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进程,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考评组对兴仁县依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兴仁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议:一要加强法制监督,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的完善;二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前审后备”工作,使法治工作规范有序;三要加强乡镇、县直属有关单位部门法治工作的引导、监督、考核,促进依法行政、执法严明、违法必究;四要加快制定符合实际的法治工作方案,切实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五要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执法证的清理工作;六要强化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真正发挥职能作用。
兴仁县人大办、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