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积极做好失业保险金上调工作
为切实增加失业人员保险待遇,提高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根据黔人社厅《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兴义市于2015年10月开始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过去的875元/人・月上调到1120元/人・月。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兴义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方案,并利用宣传册、电子显示屏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将上调政策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充分保障失业保险金及时发放到位。
经统计,兴义市2015年10月失业金发放人数323人,发放失业金361760元;11月发放人数313人,发放失业金350560元;12月发放人数332人,发放失业金379680元。失业金上调工作开展三个月来,兴义市享受失业待遇人数达968人,共发放失业金1092000元。切实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