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全力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兴义市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动态管理”这一基本原则,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用好用活现有编制存量,采取深化改革的办法,重新合理核定编制,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全力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严控总量。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行政编制严格按照省、州下达给我市的总量分层级进行控制。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上报中央的年报数为基数,并确认上报州编委办备案。
盘活存量。重新核定市直有关单位事业编制,将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按照总空编的70%收回,并对教育系统编制重新核定,将经营性(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空编全部收回。在2012年底的总量范围内消化了2013年新增的事业编制。不存在自定的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2015初停止办理行政工勤人员调动,并严格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将机构数和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范围内。
把好“入口”关。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中编办“五不准”等政策规定,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兴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规定(试行)》、《兴义市干部调配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和《兴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文件规定:“全市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情况调配干部,严格执行空编补员原则,需调整充实人员,一律实行申报人员编制使用计划,各单位必须在编办批准的编制类别及年度增人计划内,集体研究提出进人计划”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员编制,规范管理,将监督和管理的关口前移。
多渠道消化超编人员。一是利用组织调配干部的办法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在超编的党政机关中选取一部分优秀人员到乡镇任职锻炼,消化市直部门超编人员。二是和组织人事部门紧密配合,禁止党政机关超编单位招考公务员和再调入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控制再产生新的超编人员,减轻消化难度。三是对超编单位人员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在党政机关一般干部的调配上,人员原则上尽量从超编单位向空编单位流动,逐步使党政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配备控制在“三定”核定的行政编制限额内。四是将部分公务员调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任职和工作。五是提高退休待遇鼓励公务员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