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守底线走新路重实效专项监察显成效
兴仁县在开展五项专项监察工作以来,严格按照“集中力量、纵横推进、重点突破、督促推动、确保实效”的思路,明确专项监察工作要“守底线、走新路、重实效”之路,在监察中积极发现问题,查处一批案件,确实发挥了专项监察在民生监督中的重要抓手作用,确实体现了民生特派“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效用。
一是守底线,做好规定动作。我县对各项专项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所提出的方法措施,每个民生监督组要认真的去落实。如专项监察方案中要求的走访户数的数量,监察力量的配备,各个民生监督组要不折不扣的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要守好对各项专项监察工作情况的底线,各民生监督组对本乡(镇、街道)开展的每项监察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只有守好“底数清、情况明”这条底线,才能为专项监察工作的开展指明正确的方向。
二是走新路,做好制度建设。在对以前开展的各项专项监察工作总结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监察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各民生监督组在专项监察工作中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县出台了《兴仁县民生监督工作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在召回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在工作推进中不力的将实行召回,通过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进一步推进我县专项监察工作开展的进度和深度。
三是重实效,快查快结(案)。对于专项监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县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依然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处置、快查快办、突出案件”的原则,对于涉及全县面上共性问题,由专项监察领导小组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处理,对于农村低保监察发现的线索清晰问题明显的由民生监督组直接查办。
目前,兴仁县专项监察领导小组已专门成立2个调查组对小微企业和农机具补贴面上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农机具补贴已立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小微企业立案5件,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已立案3件,结案1件,党政纪处分1件1人,涉案金额34.9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已立案9件,结案9件,党政纪处分9件9人,涉案金额0.9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立案7件,结案4件,党政纪处分4件4人,涉案金额62.10万元;新农保资金立案5件,结案3件,党政纪处分3件3人,涉案金额0.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