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局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及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安办《关于做好迎接2015年度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准备的通知》(黔食安办发〔2015〕18号),根据省公安厅对各市(州)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专职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工作要求,黔西南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州编办完善落实相关文件批复,日前及时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支队,专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
根据省厅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总队加挂在生态环保总队的实际,黔西南州公安局治安警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支队积极作为,于2015年11月20日向州公安局党委作出专题报告,提请在州公安局治安警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支队加挂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牌子,州局党委高度重视,2015年12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及时以州公委(2015)31号文件报告上报州编制办, 2015年12月31日接州编制办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公安局内设机构设置等事项的通知》州机编制字[2015]142号文件同意在州公安局治安警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支队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侦查支队,州公安局领导按照文件及时给治安警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支队进行了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的授牌。
根据编办文件要求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具体职责如下:1.侦办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方面的案件;2.负责对发现掌握的重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线索开展侦办工作;3.组织协调本州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4.犯罪对各县市(区)公安局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及案件侦办进行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5.负责与卫生、药监、质检、工商等政府相关部门就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开展沟通协调、研究会商。
目前,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全体民警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正以高昂的斗志投入到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