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让老百姓共享改革红利
近年来,黔西南州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群众受益明显。
城乡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以来,争取中央、省资金4.2亿元投入实施4个县医院、2个中医院、5个妇幼保健院建设,争取1.5亿元投入实施96个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争取1000万元投入实施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争取2190万元实施438个村卫生室建设。全州7家县级综合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
医疗机构“以药补医”困境得到极大缓解。完善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并明确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补偿途径及补偿方式,在确保基本医疗可及性、公平性得到增强的情况下,实现群众就医购药最大程度享受改革红利。如:安龙县医院2015年1-9月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减少药品加成收入208万元等,兴仁、安龙、望谟三个示范县共让利给“老百姓”1239.3万元。黔西南州其余5个县7家公立医院今年10月底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三个试点县公立医院实现了门诊急诊人次、出院人数和手术总例数与同期相比,药占比从66%下降到26%、平均住院天数从7天下降为6.67天。全州135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1537所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截至目前,全州药品网上采购金额达1.1亿元,县级公立医院已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势推进。2015年,黔西南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人均财政补助经费197.5万元。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84.55万人,省级认定277.84万人,较上年增加6030人,参合率达99.20%。对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新农合24种重大疾病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实际补偿比例达80%。部门联动机制成效凸现。联合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统筹相关资源,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农村贫困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别是在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后,各部门进一步协调配合,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今年1-10月,仅大病保险全州受益群众就达6118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076.03万元,报销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提高了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