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对26个乡镇(街道办)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兴义市对26个乡镇(街道办)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根据《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贵州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档案工作的实际和现状,为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法制化建设步伐,使我市档案事业持续发展。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兴义市档案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从金为组长的检查组,对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开展了一年一度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所到之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档案室及档案实体、对照查阅各类印证材料、现场综合评议和反馈意见等方式,针对各单位在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档案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业务监督与指导、2014年及以前各类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和全面考评,并进行现场综合评议,形成反馈意见,肯定各单位好的作法,鼓励其继续发扬,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提出整改时限,对各单位的整改作出强调。
通过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提高了各单位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力度,各单位的档案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各单位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完善整改措施,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