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贵州兴仁电厂得到省发改委核准
大唐贵州兴仁电厂得到省发改委核准
近日,省发改委以黔发改能源(2015)194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贵州兴仁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了大唐贵州兴仁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这标志着大唐贵州兴仁电厂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具备近期开工建设的条件。
大唐兴仁电厂(2×66万千瓦)新建工程位于兴仁县巴铃镇教场坝,建设2×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配套建设燃煤洗选设施及贮灰场。项目总投资499067万元。大唐兴仁电厂是《贵州省“十二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是国家能源局批复的《贵州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中主要项目之一。2012年以来,项目业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了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审查,先后完成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节能评估、压覆矿产、地质灾害评估、安全预评价、接入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得到省发改委核准后,前期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可以进入项目建设阶段。
大唐兴仁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建成后供电煤耗为289.46g/kwh,百万千瓦容量耗水量为0.42m3/s.GW,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年耗煤量290万吨,年用水量1260万m3。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贵州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有利于实现煤电就地转化,变输煤为输电,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推动黔西南州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