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人社局四大体系构建法治人社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基本建成以权责匹配为基础的责任人社、以高效便捷为重点的服务人社、以公开透明为要求的阳光人社、以勤政廉政为保障的廉洁人社的法治人社新格局,兴义市人社局自觉用法治观念审视人社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办法***人社发展改革难题,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水平。
规范法律法规体系。从加强地方立法、完善立法程序、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入手,健全立法工作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建立对立法中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论证咨询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重点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的立法评估,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
健全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厘清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重点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专家论证制度、部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或者开庭制度,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处理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监督。
完善法治实施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研究决定涉及重大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大力推广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行综合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强化法治保障体系。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健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积极构建人社领域的群体性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