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学习制度的通知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文件
州食药稽查字〔2015〕3号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学习制度》的通知
局各科:
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学习制度》,现印发执行。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2015年11月9日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2015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6份
学 习 制 度
为不断提高稽查局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营造热爱学习、互帮互学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目的: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全体人员的业务技能、政治素质、综合素养,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二条 学习内容: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等;学习“四品一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与案件查办经验与技巧等业务知识。外出学习成果汇报,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及优秀课件共享等。
第四条 学习方式与时间: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以工促学,做到学以致用;由各科轮流进行授课(内容提前通知),对学习内容进行相互交流,资料共享;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指导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一上午,临时安排学习时,事先通知。
第五条 学习要求:实行考勤,严格实行签到制,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缺勤;学习坚持做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做到学用结合;学习和考勤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评先、考核评优重要条件之一。
本制度自2015年11月9日起执行。
黔西南州食药监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