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两周工作情况通报(第九期)
按照州政府8月5日召开的“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现将10月28日至11月10日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州民宗委
紧紧围绕“以推动企业发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同财政、人行,各承贷银行的沟通联络及对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贸民品企业得到优惠。10月27日至11月10日,全州拟申请贷款贴息企业10家,贷款本金13670万元,拟贴息资金76.2432万元,预向贷款企业11家。
(二)州财政局
督促各县(市、试验区)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理减化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的申报、审批等相关程序,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好2015年第四季度的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下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贸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反馈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州人行
积极同州民宗委、财政、金融办等部门联系,加大对单位职工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职工学习《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文件选编》,继续做好窗口指导工作,认真对企业贴息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对承贷银行发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情况进行检查。
(四)州金融办
组成督查组到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召开会议,拟准备抽调专家成立师资,到各县开展培训工作,介绍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增强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多方互动,进一步对符合各行授信政策和准入的民贸企业开展营销和拜访,做好银企对接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一)兴义市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知晓率。
(二)兴仁县
拟帮助2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5.76万元。
(三)安龙县
拟帮助2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49.6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四)贞丰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0.16万元,预向贷款企业6家。
(五)普安县
拟帮助2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10.408万元。(六)晴隆县
加强宣传做好指导。
(六)晴隆县
加强宣传做好指导。
(七)册亨县
拟帮助2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7.9824万元,预向贷款企业3家。
(八)望谟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2528万元。
(九)义龙试验区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完成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