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黔西南州民政局立足民政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保障基本,维护贫困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以多方式、多渠道解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基本生活,依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低保工作原则,将家境贫困、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的未成人***808人纳入低保范围,其中部分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同时,对部分收入高于当地保障线,但处于低保线边沿的留守儿童,用临时救助的方式给给予救助,对纳入农村低保的这部分留守儿童,除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同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对新增的留守儿童家庭经济状况及时进行核查,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对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父母回乡不再外出务工的,及时清退保障范围;严把关口,认真做好孤儿的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孤儿相关信息,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动态化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安置在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的农村孤儿,除享受孤儿生活费外,同时全部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并全额资助上学。全州截至目前,共认定了849名孤儿,其中散居孤儿636名,集中供养213名。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采取社会化发放,确保孤儿生活费真正用到实处。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二是广搭平台,夯实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基础支撑。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更贴近留守儿童的天然优势。充分发挥动员村(居)委会贴近留守儿童家庭,提供帮扶生产、便民服务、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帮扶措施。借助村(居)养老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村(居)日间照料中心的餐饮、午休、娱乐、健身、医疗等看护服务功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引导、鼓励老人和儿童相互结对、相互关心,一定程度上弥补留守儿童在亲情关爱方面的缺失,也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定课外辅导、监护等方面的服务,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搭建慈善救助平台。对本州14周岁以下贫困儿童患恶性***、白血病、尿毒症、血友病4类疾病实施大病救助。救助工作按照个人花费情况按照比例实施报销;完善州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建成州儿童福利院,设床位200张,建有活动室、娱乐室、健身室、特护室、阅览室、特教室、医务室、餐厅等。现收养孤儿、弃婴(儿)以及特殊困难家庭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达51人。三是多措并举,各类关爱留守儿童政策无缝对接。开启慈善助学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项目,让孤残儿童得到温暖,让贫困学子顺利踏上圆梦之路,让山区孩子告别“寒窗”。2014年,州慈善总会资助贫困大学生和贫困中小学生支出277.23万元。根据贫困程度,每年一次性资助贫困大学3000元至5000元不等;开展流浪儿童回校园专项活动。全州民政部门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的主题,切实履行流浪救助职能职责,加大在街头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儿童,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