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沙子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5年10月29日,晴隆县司法局沙子司法所成功调解一件用工产生的人生损害赔偿纠纷。
10月13日14时许,该辖区的火把节村村民潘某书在包工头江某荣带领下在沙子镇三公里做工时,不慎从房子上摔下来,导致脚踝受伤,经过治疗有所好转,但是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双方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矛盾升级,闹得不可开交。
10月29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把双方当事人请到司法所,认真倾听他们陈述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及治疗的情况,等双方当人情绪平缓下来,耐心的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人情世故,用身边的案例苦口婆心的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经过长达四小时的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此事,经双方协商,江某荣同意支付潘某书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仟捌佰元(¥2800.00元)。
至此,一件因用工过程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