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2015年化妆品评价监督抽检工作
为加强对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学成分和禁限物质的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州稽查局抽调执法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抽样工作。
本次抽检任务分为上半年评价抽检和下半年监督抽检两个阶段,包括进口化妆品和国产化妆品共计52个批次,其中进口化妆品3个批次,国产化妆品49个批次,以超市、化妆品专卖店、药店为重点单位,对面膜、防晒、祛痘、祛斑、美白类产品、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类产品)六类化妆品进行抽样工作。执法人员先后对兴义市大不同商贸有限公司、兴义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及安龙县、兴仁县等30余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评价抽检和监督抽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共完成化妆品抽样任务52批次。样品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结果10批次未检出标示成分。
化妆品评价抽检和监督抽检工作提升了对化妆品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强了企业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有效地保证了化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