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能源局开展煤矿驻矿安监员培训
州能源局开展煤矿驻矿安监员培训
为贯彻落实******关于“一矿出事故、全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精神。认真汲取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驻矿安监员业务素质,增强煤矿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扭转全州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州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第六条)的安排,我局制定了全州煤矿矿长和驻矿安监员培训方案,并经州人民政府及州人社局审定同意。2015年10月12日至15日在黔西南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举办了全州驻矿安监员培训。现将培训情况通报如下:
一、此次培训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得到了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大力支持,选派优强师资队伍授课;三是州能源局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使培训工作如期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此次参加培训的煤矿驻矿安监员培训共计152人,所到人数占全矿煤矿驻矿安监员总人数(161人)的95%,达到了预定人数。其中:兴义市18人,兴仁县34人,普安县31人,晴隆县35人,贞丰县20人,安龙县11人,义龙试验区3人。
三、按照培训方案,此次培训分为两期,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第一期为兴仁县、晴隆县、安龙县,第二期为兴义市、贞丰县、普安县、义龙试验区。培训内容为:州能源局局长黄明亚同志通报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情况并进行警示教育,邀请林东矿务局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专家教师围绕培训方案的内容授课。主要内容为:煤矿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授课。
四、这次培训虽然授课时间短,但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参训驻矿安监员十分珍惜,专心听讲,秩序良好,无论在理论水平或业务能力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最后黄明亚局长要求各位驻矿安监员回去后,要认真消化吸收培训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问题煤矿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州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