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工作
10月上旬,兴义市开展了“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督查验收工作。
为做好全市及义龙试验区顶效、郑屯、鲁屯、万屯等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兴义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验收组。一是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情况:是否层层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签订责任状等;二是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是否按批复的方案及下达的计划建设工程,总体指标的完成情况,建设工程的处数、建设内容、解决人数等;三是检查工程质量:构筑物、机井、混泥土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四是检查资金投入:国补资金到位、地方配套计划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使用情况、群众投劳折资情况;五是检查建后管护:包括工程建档、建卡情况,明晰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情况,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核算和征收方式、折旧费专户储存等。对督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时限、标准等要求,责成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此次督查验收结果将纳入兴义市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