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两周工作情况通报(第六期)
照州政府8月5日召开的“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专题会议要求,现将9月16日至9月28日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州民宗委
继续强化同财政、人行,各承贷银行的协作配合,沟通联络;进一步加大调研和指导力度,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县民贸民品政策的落实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拓宽政策宣传渠道,增强优惠政策的舆论宣传氛围;健全完善630家民贸企业基础档案。9月16日至9月28日,全州拟申请贷款贴息企业16家,贷款本金19938万元,拟贴息资金30.5716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8家;第三季度申请贷款贴息企业44家, 申请贴息资金486.5***4万元,各项申请手续已完善上报。
(二)州财政局
组织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州委常委、副州长张俊杰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工作走访督导》(黔西南州金融简报 2015年第7期),并将该文件下发各县(市)财政局、义龙试验区财政局。
(三)州人行
采取集中审核方式,切实加快企业贷款贴息业务办理速度;继续做好窗口指导工作,引导承贷银行大力加强对符合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政策条件企业的信贷支持。截至9月25日,完成民贸民品优惠贷款贴息业务75笔,全州承贷银行20家,优惠贷款业务惠及全州44家企业,申请贴息金额486.5***4万元。
(四)州金融办
9月23日至9月24日,组织相关工作同志分别到州工行、州农行、州建行、兴义农商行召开民营企业信贷工作调研座谈会。对全州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贸民品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贸民品企业资金支持力度;及时了解州金融机构推进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任务工作,并进行***和对接。对有关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和研究,指导和协调各家承贷金融机构做好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的申报工作;及时引导农村信用联社、州商业银行与各企业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多方互动;要求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2014、2015年来发生信贷业务往来的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联系方式、所在县(市)、贷款时间、贷款额度等要素。进行汇总分析,达到银行对企业信息有效共享。
二、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一)兴义市
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1家,申请贴息金额28.5424元。
(二)兴仁县
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5家,申请贴息金额156.344元。
(三)安龙县
拟帮助2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9.88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4家;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2家,申请贴息金额1.832万元。
(四)贞丰县
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3家,申请贴息金额32.2616万元。
(五)普安县
拟帮助10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11.06万元,预向贷款企业1家;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11家,申请贴息金额12.0888万元。
(六)晴隆县
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2家,申请贴息金额114.48万元。
(七)册亨县
拟帮助3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3.2236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3家;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17家,申请贴息金额108.37万元。
(八)望谟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6.4万元;审查上报第三季度贷款贴息企业3家,申请贴息金额32.***56万元。
(九)义龙试验区
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政策宣传。
附 :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完成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