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每周工作情况通报(第四期)
按照州政府8月5日召开的“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发展”专题会议“一周一调度”的要求,现将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及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州民宗委
加强同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服务企业,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贴息申请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本周,拟申请贷款贴息企业18家, 贷款本金1.885亿元,拟贴息资金130.3429万元,预向贷款企业6家。
(二)州财政局
组织州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关于研究加快推进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州府专议〔2015〕119号),并将该文件下发各县(市)财政局、义龙试验区财政局。
(三)州人行
认真履行央行的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做好金融机构贴息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一是通过季度召开的金融联席会、专题工作会等方式,引导承贷银行大力加强对符合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政策条件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在开展民贸民品企业申请贴息工作中,按照《贵州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黔财综〔2013〕45号)认真审核承贷金融机构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对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计算、贷款补贴范围、利率政策等进行审核。
(四)州金融办
到安龙县参加州政府组织召开的民贸民品贴息座谈会,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现场办工、解决问题,指明思路的方式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州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积极召集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黔南金融办沟通对接,对有关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和研究,积极引导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积极承办相关贷款业务;及时对驻州金融机构推进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任务工作进行***和对接。主动加强与民宗委、财政局、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研究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工作思路,引导农村信用联社、驻州商业银行与各企业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政府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多方互动。
(一)兴义市
本周无进度。
(二)兴仁县
本周无进度。
(三)安龙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3.6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四)贞丰县
拟帮助13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71.92万元。
(五)普安县
预向贷款企业2家。
(六)晴隆县
拟帮助3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8.8万元。
(七)册亨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6.0229万元。
(八)望谟县
预向贷款企业2家。
(九)义龙试验区
本周无进度。
附: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完成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