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档案局联合州民政局到兴仁县督查指导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
7月23―24日,州档案局联合州民政局联合组成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督查指导组,在兴仁县档案局长孙昌睦的陪同下,对兴仁县开展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兴仁县鲁础营乡及清水河村、东湖办事处及黄金社区、县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计卫局、县政府办、城北办事处、大山镇,对县直机关、乡(镇)、村(社区)档案建档情况、各种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情况,印证材料准备,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分别听取了兴仁县县直机关、乡(镇)、村(社区)负责人对创建新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汇报,州档案局副局长邓海碧听取汇报后,对兴仁县创建新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一是对档案资源要充分挖掘,应收尽收;二是对档案认真做好保管工作,整理好的各种门类档案的存放,做到规范整齐、排列有序;三是认真做好印证材料的编研工作,体现亮点和特色;四是做好宣传和环境卫生工作,为顺利通过州级预验收奠定扎实的基础。
督查指导组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如实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直机关、乡(镇)、村(社区)负责人表示,在州预验收以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兴仁县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顺利通过预验收。(曹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