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积极探索推进微型企业发展成效明显
自2012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启动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7号)文件以及省、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激发民间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相互配合,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黔西南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截止5月31日,我州共创办微型企业4408户,带动就业23408人,投资金额53076.81万元。行业类别:从事农、林、牧、渔业1694户;加工制造业1550户、民族手工艺品加工131户、特色食品生产395户、其它49户;批发业95户;零售业108户;交通运输业1户;仓储业1户;住宿业9户;餐饮业50户;信息传输业8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44户;物业管理业1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户;其它未列明行业其中:科学研究、技术服务9户、文化(创意设计)126户;其他73户。创业类型:个人独资4168户;合伙企业115户;有限责任公司125户。创业者类型:返乡农民1482户、大中专毕业生459户、退役军人68户、失业人员191户、其它2338户。个转微28户(加工制造业19户、特色食品生产业6户、文化3户)。全州各县(市)区1500户的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从以上数据反映: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任务推进较快。从事农、林、牧、渔业(种养殖业)的最多,达到已办微企总数的38%。重点行业中从事加工制造的微型企业位居首位,占扶持微企总数的35%,现发展微型企业近三年时间了,但是邮政业还一直处于空白。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以确保微企发展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省政府7号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黔西南州扶持微型企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工商局和州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财政、人社、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微企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并由分管副局长┌旃室主任,负责扶持微型企发展的曰常工作。州工商局党组也按时成立全州工商系统扶持微型企业领导及办公室,并单列十万元工作经费。全州九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办公经费。组织机构及人员经费的具体落实,保证了我州各项微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制定方案,落实措施,以促进全州微型企业快速发展。州政府、州工商局高度重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我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多次召开州长常务办公会、专题会和领导小组协调会研究讨和安排布置全州的微企发展工作。结合本州实际,按时出台了《黔西南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财政补助资金。州工商局党组对扶持微型企的发展工作进行了班子成员分工,把扶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工作内容。党组书记、局长周茂萍同志亲自安排布置全州工商系统的扶微工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并总结好的经验进行推广,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县(市)区按照省州要求制订了扶持微型企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州微企办适时调度,按季度下达任务计划,快速有效地推进了全州的扶微发展工作。今年各县任务指标分解后,普安县微企办便根据所下达的指标出台了《2015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积极将今年的扶持指标任务分配到普安县辖内的各乡镇,并要求由各乡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抓好此项工作,并由县微企办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这样好的做法应在全州进行全面推广。
3、抓好宣传发动,以营造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局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利用广播、电台、报纸、电视、设宣传咨询点、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省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3个15万”和零收费的优惠政策。通过广泛宣传,我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经历了从不理解到大力支持,从不清楚到踊跃申请创办的过程,逐步形成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4、做好牵头协调, 以保证扶微具体工作顺利推进。为全面落实省州扶持微型企业发作工作,黔西南州工商局及州微企办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即发挥好职能作用和牵头部门作用),把扶持微企发展作为每年度最重要的业务工作来抓好抓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工商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优惠扶持不政策,努力典型引路、逐步推进、争先创优的发展环境,以强有力的宣传态势和争创微企的浓烈氛围推动我州微型企业的快速发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面对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不少。对创业培训问题、前置许可问题、企业做帐问题、贷款支持问题、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问题和有的部门对扶微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等等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州微企办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针对创业培训和微企贷款支持,积极协调州人社就业局,加强创业培训力度:由人社部门按照微企办提供的培训人员名单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经费均由人社部门负责,工商部门和微企办抽出专人协助人社部门加强培训管理工作。凡不按培训要求和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发放培训合格证或培训合格证明(包括50岁以上)。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将微型企业的15万元贷款支持已纳入人社部门的企业创业贷款扶持计划;凡有贷款愿望和符合贷款支持的在办微型企业,按照人社部门创业小额贷款要求向各微企办和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创业贷款申请,各地微企办按要求收集贷款资料报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核情况及时反馈微企办和贷款申请人;针对前置许可的办理,积极协调质监部门,切实加大扶持食品生产经营微型企业的工作力度: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微型企业,由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正确引导微型企业主办理相关证照;对以小作坊方式从事食品生产的微型企业,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后,按照小作坊食品生产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和现场勘验,积极引导小作坊食品生产的微型企业向规范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进行登记备案,凭登记备案表办理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各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协调解决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切实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了全州微型企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主动协调税务部门,建立了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和税收奖励会审协作工作机制。会同畜牧、环保、国土部门对从事养殖业的微企进行实地勘验,对符合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环保和国土要求的,采取先办理动物养殖检疫合格证但合格证不发放到创办者手中,复印件提供给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办照,待企业完成建设并达到养殖条件后再发证的办法解决养殖业办证难题;与财政部门共同搭建财政补助资金网上拔付平台:将县微企办作为县财政的预(决)算单位,开设零余额帐户、开通与财政决算的专用网络,补助资金通过网上向财政申请拨付,经财政审核同意后由财政资金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微企的银行账户;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贷款政策,协调农村合作银行对微型企业实行更加积极的贷款扶持政策:去年省农村信用社出台了相关文件,积极推出了帮扶微型企业方便、快捷地获得的金融产品“黔微贷”中规定,只要是符合小额就业担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贷条件的微型企业,都可优先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的小额就业担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当贷款额度不够时,可继续向各行社申请“黔微贷”微型企业贷款,这就充分体现了为降低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减轻负担,实行扶持政策叠加。对有需要贷款的微型企业,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采取信用、保证、抵质押、担保公司等贷款方式,发放给单户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采取分期还本、按月结息等灵活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最好不得超过3年。确保了全州扶持微企发展工作灵活推进、快速发展,真正履行了扶持微企发展、服务微企发展的工作职责。
5、制定扶持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在省微企下达2015年黔西南州扶持发展微型企业1500户指标任务后,州微企办积极拟定计划,将今年的扶持指标分解细化到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微企办并要求各县于6月30日前完成扶持发展微型企业指标任务的65%,共计975户,带动就业4875人;于9月30日前完成扶持发展微型企业指标任务90%,共计1350户,带动就业6750人;于11月30日前完成扶持发展微型企业指标任务100%,共计1500户,带动就业7500人。各县微企办按发展比例确保示范小城镇发展任务的完成,要求应以不低于指标任务15%的比例,将任务指标定向使用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将200户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微企办,由各县文改文产办、义龙试验区文体旅广局出具《推荐意见书》后,定向办理文化类微型企业。按照全州的扶持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我州在具体分解了全州的扶持任务后,按季度下达扶持任务计划,促使扶微发展工作能够稳步推进、保证质量。同时,结合各县的经济发展的特点,放宽一些农业县的扶持重点行业比例,从全州来调控重点行业所占比重。这样做,使得农业县、贫困县能够减少重点行业比例限制的顾虑,放手发展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微型企业。
6、明确责任,加强督察,以保证扶持微型企业规范发展。州工商局已将全年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并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察工作。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扶持任务的县(市)区局,将不列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负责或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行过错责任追究。普安县在具体督查微型企业工作由纪委牵头,对普安辖内所办理的微型企业逐户进行走访,现场核实微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防止了虚假办理微型企业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发生。
7、加强工作调研及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微企办的工作指导作用。为保证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州微企办及时建立开通了便于工作指导、沟通、交流的QQ群,各县(市)区微企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已加入,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的方针政策、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通过QQ群,加强了微企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和交流,确保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三、建议及思考 1、积极与文产部门加强联系,以完成文化类微型企业的扶持发展任务。 2、加强在各县示范小城镇内申报微型企业的摸底,以完成示范小城镇的微型企业的扶持发展任务。 3、加强与各县信用社的联系,积极帮助微型企业获取贷款支持,思考如何帮助微型企业利用好信用贷款的扶持政策并做好“黔微贷”的统计工作。 4、放宽微型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条件,积极引导微型企业入园区,促使微型企业聚集发展。我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困难不少,作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牵头部门和主要监管部门,我们必须肩负起历史的重任,想微企之所想,急微企之所急,真正为创业者搞好服务,切实把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做出成效,更好更快地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