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召开社区服刑人员法律常识暨时事政策教育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增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悔过的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7月14日,安龙县社区服刑人员法律常识暨时事政策教育会议在黔西南州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召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县14个镇(街道)(含义龙试验区4个镇)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共97人参加教育会议。
教育会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贵州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辅导培训。在讲解中,还以近期我县矫正对象发生的违规问题为例,对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奖惩、收监执行以及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陈德刚向社区服刑人员提出要求:一是必须服从管理;二是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有事请假打报告;三是认真学习,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是平时学习法律知识不够才导致犯罪的。
最后,县司法局副局长陆忠君作了讲话,他指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是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现实需要,对于提高刑罚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行刑强制方式,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全体矫正对象要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必须认识到自己是非监禁刑的社会服刑人员,是受到国家法律制约的特殊人员,必须接受矫正机构监管。他要求,全体矫正对象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按时报到,按时汇报去向、接受谈话教育,按时提交思想汇报;按规定参加公益劳动;遵守请销假、会客等规章制度;要加强学习,树立信心,增强法制观念,通过劳动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净化自己的心灵,树立改造信心,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此次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会议,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观念,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思想改造,为减少和杜绝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提高了他们的守法意识。同时,为全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示范版本,将进一步提高该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图为安龙县社区服刑人员法律常识暨时事政策教育会议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