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综合整治服务社会助推发展
强化监管 综合整治
服务社会 助推发展
针对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行业管理力度不够,经营行为失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从业人员队伍自身整体形象和城市公共交通社会形象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遵章守法光荣、违法犯规可耻的良好风尚,革除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服务中的不良行为,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两个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更加充分地展现黔西南州兴旺繁荣、文明和谐、安宁有序、安居乐业的良好发展成效和态势,黔西南州道路运输局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州开展为期半年的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城市公交车容车貌不洁,驾驶员服务态度生硬、仪容不整、语言粗俗、驾车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和争道抢行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野蛮驾驶行为进行整治。出租汽车驾驶员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事项无原则妄加评论和非议,道听途说、信谣传谣等有损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推动发展和改革开放形象的行为和现象;车容车貌不洁、驾驶员仪容不整、态度生硬、语言粗俗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争道抢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拒载、强拼、欺客、甩客、不打表、乱收费、不出具专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进行整治,杜绝车辆带“病”营运。
整治期间,州、县(市)两级道路运输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整治要求及时传达到系统全体职工及辖区内的城市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迅速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氛围。二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履行好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规范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制度约束力度,狠抓制度落实,夯实管理基础。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切实加大稽查管理力度和举报投诉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及时依法从重处理。同时动员、督促相关企业组织人员扎实有效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运服务的监督工作。多管齐下,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四是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一有举报,立即安排查处,着力使整治工作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五是充分认识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黔西南州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管理和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州、县(市)两级道路运输局及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行业管理。持之以恒,规范管理,使遵章守法、优质服务成为自觉和常态,成为不懈的追求,成为行业的文化,以良好的业绩展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成效,为构建繁荣和谐的黔西南作出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