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启动不胜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
近日,州民政局组织学习《黔西南州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会上宣布1名确认纳入召回管理干部,标志着黔西南州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詹丹志指出,局党组经过两个多月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反复讨论、反复修改,形成的《黔西南州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更加科学、合理和人性化,更加体现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要不断完善干部召回管理办法,确保拟召回管理干部工作全面公开、公正、透明,达到洗澡、治病、救人的目的。
詹丹志强调,州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以“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载体,从履职尽责、做人做事方面对干部职工进行规范、约束,以咬耳朵、扯袖子为目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实现在推动民政各项事业发展中,成长干部、煅炼干部、培养干部。
《黔西南州民政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召回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必须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过责相当,惩教结合原则;严格要求,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原则。《办法》规定召回管理情形主要包括不想干、不会干、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闹不团结、违规违纪等五种。召回方式分为直接召回管理和测评召回管理两种。直接召回管理,即符合召回管理情形之一的直接召回管理;测评召回管理,是对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测评打分,采取职工测评、组织评价、综合考评、召回谈话、撰写召回剖析材料、***考察等方式实施召回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不胜任现职、经组织认定召回的干部在离岗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集中教育培训班后仍然存在思想剖析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考察期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采取转岗、待岗、降级、降职、解聘、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理。
州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州老龄办主任唐贤义主持学习会议,州民政局机关、州老龄办全体干部职工和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